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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多个超大旧改公布

来源: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22-03-25 11:24

近日,龙华发了两个关于《2022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公告;一批是新计划的3个项目,一批是计划延期项目,一共7大旧改,最大拆除面积达81.8万平。


1、

上早鹊山城市更新单元


此更新主体为深圳市君胜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拆除范围71940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含不少于13000平方米义务教育用地一处),打通规划道路早禾路,落实不少于12班幼儿园一所。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3月14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2、

观澜老墟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计划延期)


此项目主体为深圳市观澜佳兆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拆除范围135688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0800平方米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不少于193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落实规划安清路、悦兴路等。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1年,自2019年4月12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观澜佳兆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佳业古墟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佳兆业城市更新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分别控股70%、30%。


深圳市佳业古墟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股东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

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计划延期)


更新主体为深圳海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拆除范围473818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普通工业、新型产业)、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移交政府的用地总面积应不少于142200平方米(含不少于7710平方米的绿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1年,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4、

丹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计划延期)


项目位于福城街道,申请主体为深圳市澜鑫置业有限公司,用地范围127309平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不少于58530平方米(含不少于20400平方米义务教育用地)。打通拆除范围内规划福花路、丹丰路以及悦丹路。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1年,自2019年11月5日起至2023年2月4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该更新单元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规划(草案)公示,根据规划公示,该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44251.4㎡,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26833㎡,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7819.3㎡(含划入零星用地2670.5㎡),规划总容积410900㎡,规划容积率6.1


中住宅336950㎡(含公共租赁住房3727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843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5520㎡(含9班幼儿园4500㎡,占地面积2700㎡;18班幼儿园7800㎡,占地面积54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100㎡;便民服务站600㎡;社区菜市场50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130㎡(其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500㎡);公交首末站5200㎡;公共充电站700㎡;邮政所100㎡;小型垃圾转站20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房2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30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澜鑫置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卓越城市更新集团全资子公司。


5、

南木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计划延期)


主体:深圳市民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用地面积106654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42700平方米(含不少于12200平方米的义务教育设施用地一处,不少于5520平方米的绿地),落实不少于18班的幼儿园一所。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1年,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项目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与观澜人民路交汇处东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06739.0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06653.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59960.1平方米。


规划总容积507540平方米,其中住宅238980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5283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合计243730平方米(含商业文化设施12437平方米),地下商业5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9830平方米(含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幼儿园7800平方米、占地56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43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4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含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329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6、

牛湖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天路,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81.8万㎡,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新型产业、普通工业等功能,新型产业用地不超过67160㎡,具体面积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研究。


拟拆除范围内法定图则覆盖区域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不少于252580㎡用地(含不少于29952㎡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62248㎡绿地),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的公共利益用地面积按相关法定规划要求落实。




该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130496㎡,计入合法土地面积71772.8㎡。


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牛湖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查询工商信息可知,该公司由鸿荣源集团控股。


7、

德信昌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与华平路交汇处,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2.7万㎡,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8000㎡。



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德信昌实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旗下子公司有:深圳市清湖冷链有限公司(包含:深圳总公司、广州子公司、武汉子公司、上海子公司、北京子公司),深圳市好鲜生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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