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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官宣,公共住房与小区商品房享共同配套!

来源:网络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21-07-29 14:57

7月27日,深圳住建局、深圳发改委发布《公共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深圳官宣,公共住房与小区商品房享共同配套!

《标准》细化各类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指标和功能空间最小使用面积。


其中:人才住房分为5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65-70、85-90、115-120、145-150;


安居型商品房分为2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65-70、85-90;


公共租赁住房分为4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50-55、60-65、80-85。


《标准》表示,建设选址应结合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 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分布。优先选择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


社区人行出入口宜设置在公交站点500m半径覆盖范围内或轨道交通站点1000m半径覆盖范围内。


对于电梯配置标准,不应低于1台/100户,当套型建筑面积40㎡及以下的套型数量超过楼栋单元套型总数一半时,电梯配置标准不应低于1台/120户。


对于装修方面,公共住房全装修交付应落实装修样板间验收制度。开发建设 单位应将全装修内容进行公示,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验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标准》提出,配建公共住房应与所在项目其他住房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配建公共住房应与所在项目其他住房享受共同的配套设施、公共绿化、 公共空间和同等的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另外,与所在项目其它住房智能化系统、公共区域的装修标准一致,以及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等方面保持一致。

深圳官宣,公共住房与小区商品房享共同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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