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未来时代大厦
- 1室、2室 | 40-61平米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与大运路交汇处西北侧
《广州市南沙区旧村庄更新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标准指引(试行)》穗南府〔2020〕2号
补偿安置依据
范围
拆旧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和集体物业)
补偿安置对象
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与公开选择的合作主体结合本村实际予以细化
前提条件
根据区政府审核公布的基础数据:
▫ 拆迁实物安置建筑面积不突破复建总量;
▫ 现金补偿等补偿方式不突破改造成本总额。
补偿依据
实地测绘数据
补偿安置方式
▫ 复建安置;
▫ 货币补偿(弃产);
▫ 复建安置+货币补偿(弃产)
补偿安置标准
一、住宅房屋补偿方式
基准回迁安置面积
符合以下条件按照1:1确定
①具有合法产权证明;
②2009年12月31日前经村集体批准的3.5层以下部分(建基面积≤80㎡,建筑面积≤280㎡);
③符合历史报建要求(含办理村民建房备案等手续)、2009年12月31日后建成、符合”一户一宅“相关规定的(建基面积≤80㎡,建筑面积≤280㎡)。
奖励回迁面积
奖励回迁面积由被补偿人按1500元/㎡购买,并按方式确定面积:
符合①的房屋建筑所有人按期签约并交房的,按≤证载面积的30%计;
符合②③的房屋建筑所有人按期签约并交房的,按≤现状可安置面积的20%计。
▫ 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交房的,不给予奖励面积。
调差面积
按5~10㎡/栋预留。
成本补偿
以下房屋按≤1500元/㎡补偿房屋建设费用:
▫ 无合法产权证明的;
▫ 2009年12月31日后建成,不符合“一户一宅”相关规定的。
弃产补偿
放弃应安置回迁面积,转为货币补偿的按以下方式确定:
▫ 房屋的重置价+区位补偿价;
▫ 市场评估价。
二、集体物业补偿方式
按现有建筑面积复建;
以用地范围计算权益建筑面积复建。
三、搬迁费用
搬家补偿费(含搬出、搬进费用)按4000元/户(现状户)计;
电话、有线电视等迁移费按200元/户(现状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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